人民网哈尔滨11月27日电(焦洋)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62号)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首届“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申报评选的技能劳动者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据悉,在黑龙江省境内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居前列的技能劳动者,均可申请参评相应高技能人才评选奖项。
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20名“龙江大工匠”和100名“龙江技术能手”。以省政府名义授予“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龙江大工匠评选条件:
已获得“龙江技术能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大工匠”。此前已获得“龙江技能大奖”人员不再参与申报。
1、在技术创新、攻关、改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生产操作方法,在行业内广泛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技能拔尖、德才兼备,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省重大技术奖项或荣誉奖励。
4、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5、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传承人。
6、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龙江技术能手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技术能手”,此前已获得“龙江技术能手”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发挥重要作用。
3、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5、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优秀人员。
6、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展示、带徒传技等活动,激励更多的技能人才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要建立健全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流动和保障机制,采取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制度等多种形式,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载体,促进技能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