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十三五”第二批
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和省工信委《关于推荐“十三五”第二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黑工信创发〔2017〕142号)有关要求,按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黑工信创发〔2010〕423号),经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申报、市(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实地考查推荐、省工信委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哈尔滨众筹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4个创业基地(名单见附件)为“十三五”第二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省工信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说明理由和相关证据。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1日。
联系电话:0451—53638248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